如非另有说明,本报价所述之越南商标注册,特指根据《知识产权法50/2005/QH11》注册之商标。本报价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越南商标法律基础是《知识产权法50/2005/QH11》。越南是巴黎公约和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越南商标保护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有效期为申请日起计十年,可以在到期日前申请续展十年。
越南知识产权局不会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只会签发电子商标注册证。
服务 |
费用(美元) |
文字商标查索 (非强制)
- 首个类别 - 其后每类 |
230 180 |
申请(6 项产品) - 首个类别 - 其后每类 |
560 410 |
註冊
- 首个类别 - 其后每类 |
240 130 |
*如果超出6个项目,每项收取额外费用15美元。
费用包括以下服务:
1、 进行一次一致商标(文字商标)初步查索 – 不提供报告;
2、 分析商标的可注册性;
3、 分类商品/服务;
4、 翻译商品/服务到指定语言(首6项免费);
5、 调整和转换成该国家适用商品/服务(首6项免费)。
备注:
1、 所有费用均不包括银行费用、主张优先权、公证或合法化费用、快递费用(如需邮寄授权书或注册证书)和税金(如有)。
2、 上述费用仅适用于商标申请未有被驳回、异议、反对,并且没有任何复杂情况。如果申请被驳回、异议、反对或出现复杂情况,我们可以帮助响应,费用将根据要求报价。
(1) | 经申请人签署之授权书(由启源提供)。 |
(2) | 填妥的商标查索/注册表格(由启源提供)。 |
(3) | JPEG格式的电子版商标样本。 |
(4)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如公司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可显示申请人姓名及地址的相同性质文件)。 |
(5) | 优先权文件的核证副本及其英文翻译如有优先权要求(提交优先权文件会产生额外费用)。 |
(1) | 启源会先向客人了解商标样本、其产品/服务描述及注册资料等信息,然后提供报价、初步意见及协助分类。 |
(2) | 客户同意报价后须填妥启源提供之商标查索/注册订单表格并以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回传。 |
(3) | 收到查索费用后,启源会安排进行查索(如有)。查索报告将会于约15日内(因应官方查索的时间为准)送达客户。 |
(4) | 客户可参考报告中启源的分析和意见决定是否进行申请。在收到确认提交申请的指示及申请费用后,启源会向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
(5) |
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同时亦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法定注册规定。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规定,审查人员会提出异议。 |
(6) | 如官方予以准许注册,申请将会被公告在官方工业产权公报。 |
(7) | 如在公告期间无第三方提出异议,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签发证书。启源会在确认资料和内容无误后安排将证书及本所报告信送达客户。 |
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
在开始每一步服务之前,每一步申请的费用将会开具发票并由客户支付。如要求中国增值税发票需额外增加7.5%费用;台湾营业税发票需额外增加5%费用。
我们现在接受现金、电汇、支票和通过Paypal的信用卡支付(使用Paypal将额外收取5%服务费)。请点击此处查看付款方式
退款规则
服务一旦开始则没有费用退还。例如,如果我们已经开始了查册服务并且查册结果显示存在已经注册的相似商标,注册申请不能继续进行。查册费用将不会退还。或者已经申请注册但是中国商标局或者协力厂商有异议被驳回,同样也没有退款。
如果您预先支付了三个阶段的费用,但查索报告显示有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注册申请不能继续进行,则启源将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退还未进行的服务费用,如注册申请和领取证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