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非另有说明,本报价所述之香港商标注册,特指根据《商标条例(第559章)》注册之商标。本报价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香港商标法律基础是《商标条例(第559章)》。香港不是巴黎公约和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香港商标保护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有效期为申请日起计十年,可以在到期日前申请续展十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会签发纸质商标注册证。
服务 |
费用(美元) |
文字商标查索 (非强制)
- 首个类别 - 其后每类 |
150 50 |
申请(20 项产品) - 首个类别 - 其后每类 |
260 |
註冊 |
免收 |
*如果超出20个项目,每10项收取额外费用10美元,不足10项当10项计算。
费用包括以下服务:
1、 进行一次一致商标(文字商标)初步查索 – 不提供报告;
2、 分析商标的可注册性;
3、 分类商品/服务;
4、 翻译商品/服务到指定语言(首20项免费);
5、 调整和转换成该国家适用商品/服务(首20项免费)。
备注:
1、 所有费用均不包括银行费用、主张优先权、公证或合法化费用、快递费用(如需邮寄授权书或注册证书)和税金(如有)。
2、 上述费用仅适用于商标申请未有被驳回、异议、反对,并且没有任何复杂情况。如果申请被驳回、异议、反对或出现复杂情况,我们可以帮助响应,费用将根据要求报价。
(1) | 电子版商标样本(如属图案商标)。 |
(2) | 填写妥当之商标查索/注册订单表格(由启源提供)。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如公司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可显示申请人姓名及地址的相同性质文件)。 |
(4) | 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如有优先权要求(提交优先权文件会产生额外费用)。 |
(5) | 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如有优先权要求(提交优先权文件会产生额外费用)。 |
(1) |
启源收到所需资料及文件后,将会进行商标检索并将查索收据送达客户。官方检索报告将会于15个工作日内送达客户。 |
(2) | (如检索报告显示申请可被接受而客户决定提出申请)在收到客户付款及最后指示后,启源会向香港商标注册处提交申请文件,并将载有申请编号的申请收据电邮给客户。此步骤需时1 - 2个工作日。 |
(3)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会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亦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此步骤需时3 - 5个月。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会提出异议。 |
(4) |
如没有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在初步意见中所提出的反对,商标申请即被接纳,并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作出公告。任何人均可阅览你的商标,并对你的注册申请提出反对。公告期为3个月。 |
(5) |
如没有第三者提出反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就会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作出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 |
(6) |
在收到客户领取证书的付款后,启源会安排将证书正本及本所的详尽报告送达客户。 |
(7) |
如在公告期间无第三方提出异议,中国商标局将会签发证书。启源会在确认资料及内容无误后安排将证书及本所报告信送达客户。 |
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
在开始每一步服务之前,每一步申请的费用将会开具发票并由客户支付。如要求中国增值税发票需额外增加7.5%费用;台湾营业税发票需额外增加5%费用。
我们现在接受现金、电汇、支票和通过Paypal的信用卡支付(使用Paypal将额外收取5%服务费)。请点击此处查看付款方式。
退款规则
服务一旦开始则没有费用退还。例如,如果我们已经开始了查册服务并且查册结果显示存在已经注册的相似商标,注册申请不能继续进行。查册费用将不会退还。或者已经申请注册但是中国商标局或者第三方有异议被驳回,同样也没有退款。
如果您预先支付了三个阶段的费用,但查索报告显示有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注册申请不能继续进行,则启源将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退还未进行的服务费用,如注册申请和领取证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