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商標轉讓的時間花費較短,成功率較高。商標註冊通常需時12-18個月,還需面臨實質性審查和商標被駁回的風險。而商標轉讓在轉讓人與受讓人達成合意後,流程通常只需時約2-3個月,且因為轉讓的商標本身就已是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不存在因近似被駁回商標的風險,轉讓的成功率較高。 |
(2) |
商標轉讓的價值更高。轉讓人在轉讓商標之前,已經將商標經營得非常有價值,而商標轉讓之後,商標的價值就轉給了商標的受讓人。相對於剛註冊的商標來說,轉讓的商標價值更大,更適合企業後期的經營推廣。 |
(1) |
注意商標是否已經核准註冊。如果轉讓的商標沒有註冊或已經被撤銷或宣告無效,則轉讓的商標無法得到商標法的保護,任何人都有權使用其商標或對該商標提出註冊申請,受讓人無法取得法律上的商標專用權; |
(2) |
核實轉讓方是否有權處置商標權。即轉讓方需要為註冊商標權利人或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如果商標是共有的,還需要經過共有人的同意。 |
(3) |
注意商標的期限。如果商標註冊將屆期,受讓人及相關方應督促商標註冊人完成續展手續,以免損害自己的商業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