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識產權署(IPD)於 2026 年迎來重大行政改革!本次新政主要圍繞兩大核心:一是全面推行法定聲明及誓章的電子提交(E-filing),大幅提升辦理效率;二是嚴格要求商標代理人必須具備香港本地實體營運地址,全力打擊境外幽靈代理。請確保您的海外商標代理符合新制規範,以免影響品牌權益!
變革一:法定聲明與誓章全面推行電子提交(E-Filing)
過去在香港處理商標爭議(如商標異議、反對註冊、撤銷訴訟、聆訊等)時,最重要的證據檔案——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s)和誓章(Affidavits),不論篇幅多大,都必須提交紙本正本給智慧財產署。
1. 可上傳的法律文件範圍
在商標異議(Opposition)、反對註冊、撤銷訴訟(Revocation)、聆訊(Hearing)等爭議程序中,以下關鍵文件均可直接線上提交:
2. 簽署與保留要求
雖然官方開放線上上傳掃描檔,但法規強調:文件正本仍必須由聲明人與監誓人親筆簽署。
變革二:強制審查「香港實體營運地址」以杜絕幽靈代理
這是本次新政中對外國企業影響最深遠的舉措。過去,許多境外廉價中介利用香港的「虛擬辦公室」或「秘書公司地址」充當商標代理人,導致官方公文遺失、品牌方錯失答辯時效進而商標被撤銷的案件屢見不鮮。
為了徹底整頓市場,香港智慧財產署已正式全面改版所有關鍵商標表單(如 Form T2、T8、T10、T11 等),並嚴格執行以下審查標準:
1. 代理人必須做出「本地實體存在聲明」
所有提交申請的香港代理人,必須在表格中強制勾選並聲明其在香港具備主要居所或實體營業地點。
2. 引入刑事虛假陳述警告
新法規定,代理人若在表格中對於「本地實體營運地址」做出虛假陳述或不實勾選,一經查證,將直接構成刑事犯罪,代理人將面臨起訴。此舉將徹底淘汰市場上的境外非法幽靈代理。
3. 加強 IP 擁有人股東背景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新表單同時新增了對於商標「受讓人」或「被許可人」的背景調查欄位。現在必須強制填寫法人團體類型(Type of
Incorporation)及註冊成立地點,以便官方和市場審查智慧財產權交易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