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非另有說明,本報價所述之台灣商標註冊,特指根據《商標法》註冊之商標。本報價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台灣商標法律基礎是《商標法》。台灣不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無法純依巴黎公約的規定建立優先權制度。基於國際政經的考量,台灣修訂商標法時,納入優先權規定,承認巴黎公約成員國(中國大陸地區除外)的優先權。台灣商標保護採用「在先申請」原則。商標有效期為註冊日起計十年,可以在到期日前申請續展十年。
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會簽發紙質商標註冊證。
服務 |
費用 (美元) |
文字商標查索 (非強制) - 首個類別 - 其後每類 |
200 150 |
申請 - 首個類別(包含每個類別20個產品或第35類5項零售服務) - 其後每類(包含每個類別20個產品或第35類5項零售服務) |
300 280 |
註冊 - 每個類別 |
200 |
*如果超出20個項目,每項額外收取費用15美元。如果第35類零售服務多於5項,每項額外收取費用35美元。
費用包括以下服務:
1、 進行一次一致商標(文字商標)初步查索 – 不提供報告;
2、 分析商標的可註冊性;
3、 分類商品/服務;
4、 翻譯商品/服務到指定語言(首20項免費);
5、 調整和轉換成該國家適用商品/服務(首20項免費)。
備註:
1、 所有費用均不包括銀行費用、主張優先權、公證或合法化費用、快遞費用(如需郵寄授權書或註冊證書)和稅金(如有)。
2、 上述費用僅適用於商標申請未有被駁回、異議、反對,並且沒有任何複雜情況。如果申請被駁回、異議、反對或出現複雜情況,我們可以幫助回應,費用將根據要求報價。
(1) | 經申請人簽署之授權書(由啓源提供)。 |
(2) | 填妥的商標查索/註冊表格(由啓源提供)。 |
(3) | JPEG格式的電子版商標樣本。 |
(4)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本(如公司註冊證書或營業執照的複印件或其他可顯示申請人姓名及地址的相同性質文件)。 |
(5) | 優先權文件的核證副本及其英文翻譯如有優先權要求(提交優先權文件會產生額外費用)。 |
(1) | 啟源會先向客人了解商標樣本、其產品/服務描述及註冊資料等信息,然後提供報價、初步意見及協助分類。 |
(2) | 客戶同意報價後須填妥啟源提供之商標查索/註冊訂單表格並以電郵,傳真或郵寄方式回傳。 |
(3) | 收到查索費用後,啟源會安排進行查索(如有)。查索報告將會在約15日內(因應官方查索的時間為準)送達客戶。 |
(4) | 客戶可參考報告中啟源的分析和意見決定是否進行申請。在收到確認提交申請的指示及申請費用後,啟源會向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遞交商標註冊申請。 |
(5) |
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他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同時亦會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法定註冊規定。如申請未符合註冊規定,審查人員會提出異議。 |
(6) | 如官方予以準許註冊,申請將會被公告在商標網路公報。 |
(7) | 如在公告期間無第三方提出異議,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會簽發證書。啟源會在確認資料及內容無誤後安排將證書及本所報告信送達客戶。 |
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
在開始每一步服務之前,每一步申請的費用將會開具發票並由客戶支付。如要求中國增值稅發票需額外增加7.5%費用;臺灣營業稅發票需額外增加5%費用。
我們現在接受現金、電匯、支票和通過Paypal的信用卡支付(使用Paypal將額外收取5%服務費)。請點擊此處查看付款方式。
退款規則
服務一旦開始則沒有費用退還。例如,如果我們已經開始了查冊服務並且查冊結果顯示存在已經註冊的相似商標,註冊申請不能繼續進行。查冊費用將不會退還。或者已經申請註冊但是中國商標局或者協力廠商有異議被駁回,同樣也沒有退款。
如果您預先支付了三個階段的費用,但查索報告顯示有已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存在,註冊申請不能繼續進行,則啟源將扣除銀行手續費後退還未進行的服務費用,如註冊申請和領取證書費用。